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单位情况简介
(一)中心属性及隶属关系
(相关资料图)
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于2011年,隶属于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综合科和资助科,实有编制人数10人。
(二)中心职能及工作业务
主要承担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事务性工作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等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工作发展未来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的工程,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学生资助上承党旨,下接民心,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有效缩小贫困差距,成为社会矛盾的“调和剂”和社会秩序的“稳压器”。近年来,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学校和企业为补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从身心发展、道德培养、学业、就业帮扶等方面对受助学生给予关怀和帮助,促进受助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资助中心将是你不悔的选择,期待你加入学生资助工作行列,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
二、 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省在职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 选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年龄 40 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2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参加公开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本次选调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本次选调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目录。
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计划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四、 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昆明教育人才网()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建议使用“火狐(chrome)浏览器”进行注册登陆。操作说明详见附件《教师招考系统网络报名操作说明(参考)》。
2.时间安排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202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网络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则表示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岗位要求,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2)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打印《昆明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要求
(1)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取消公告将于报名及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无效。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5)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若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信息一旦在报名系统提交后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6)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提交报考申请,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运行缓慢,且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二)现场资格复审
网络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复审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查验相关证件材料。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概不退还;
2.审查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地点:昆明市中华小学白龙潭校区(呈贡区洛龙街道处泰安路360号)爱众楼三楼办公室(314室);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以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成绩的相关证书及获奖材料;
(5)《昆明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8月20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上午9:00登陆“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四)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当天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排列第一名的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排列顺序从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选调单位所列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八)考察、体检
考察由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中心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中心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中心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中心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调动
拟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调动资格。
五、选调工作纪律
(一)报考人员必须服从昆明市人员调配相关政策规定,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及考试部门、选调单位相关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聘用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选调过程中及办理调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六)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拟调人员须服从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及岗位聘用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选调公告、《岗位计划表》由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1-63963200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电话:0871-631355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1-63192326
点击查看>>>
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日
原标题:昆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关键词: